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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 赵鑫 |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建设探析

来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6(1):88-98. 发布时间:202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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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现状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城市的集聚性在创造繁荣的同时,也加剧了局部社会秩序失灵的风险频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常态治理与应急治理的转化张力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愈发突出。破解这一治理困境的关键,在于构建并强化城市社区的治理韧性。作为一种承受地域冲击、恢复稳态的系统能力,治理韧性强调社区系统在危急时刻拥有足够的备用能力、多种知识类型,并通过政策试验和社会学习维持系统运行稳定。这一理念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韧性城市”建设目标,到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底考察上海时强调“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再到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将其列为重点任务,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基础。韧性城市建设不仅是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指引,也是国家顶层设计对于韧性城市建设的战略规划布局。城市是由无数社区构成的复杂“生命体”,社区治理的韧性水平直接关乎城市乃至国家的整体运行效能,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必须以社区韧性治理为基石。基于此,本研究试图穿透社区系统的复杂,剖析其结构调适的内在机理,系统探究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生成及运作逻辑。
  大多数学者从动态演进视角来理解城市韧性,强调其在应对外部压力时,通过持续学习、适应与转换以实现自我更新的能力,即“演进韧性”。显然,社区的演进韧性,正源于城市社区的系统动态性、环境独特性、空间功能性及人口多样性的复合特征。这意味着,社区“韧性”建设绝非简单的技术复制,必须深植于“社区性”土壤中,不断增强风险应对的抵抗力、恢复力和适应力。基于此,本研究拟从“系统—环境论”与“行动—过程论”的双重叙事出发,对社区韧性治理进行辨析与整合。
  一为“系统—环境论”的静态结构观。该视角认为,社区系统需通过调整内部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等子系统的韧性,以适应外部冲击。在对社区系统与环境互动关系的考察中,外部复杂环境被视为社区韧性提升、社区系统保持发展的重要契机。二是“行动—过程论”的动态建构观。该视角将韧性社区建设视为一个持续的治理行动与过程,并主张通过再造社区互助体系及组织化团结机制,吸纳更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同时,通过在社区内部编织情感纽带、构建互助机制,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促进治理共同体建构及公共性培育。
  显然,上述理论叙事未能充分揭示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得以提升的内在逻辑和实现路径。究其根源,一是两种视角均未能系统提炼“韧性治理能力”的核心内涵,并清晰阐释其与“治理有效性”的关联逻辑。二是部分视角的结论在复杂社区情境中“可推广性”不足。“系统—环境论”侧重特定风险场景下的经验描述,因对现代城市社区在人口结构、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异质性观照不足,难以指导不同类型社区的具体实践,削弱了理论的宏观解释力。
  二、系统论视角下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生成逻辑
  鉴于既有研究局限,本研究引入尼克拉斯·卢曼的社会系统论为剖析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生成逻辑提供全新视角。本节重在揭示城市社区作为自创生系统,其韧性治理能力如何在系统运作逻辑中被“生成”出来。
  (一)系统论对社区韧性的治理启示
  基于卢曼系统论,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生成可被解构为以下步骤。第一,社区韧性始于风险感知与沟通,当社区面临突发事件时,风险沟通是激活系统的第一步。社区成员通过多元信息渠道接收有关信息,并在内部沟通中对风险信息进行意义建构,进一步地,社区形成了“风险”状态和“常态”状态之间有区分的认知,从而将自身从日常运作中分化出来。第二,社区系统对信息的认知处理和过滤。当社区系统接受到大量复杂甚至矛盾的风险信息,社区会通过内部的“认知”子系统,如社区领导、专家、居民代表来处理信息,形成共同的风险认知框架。第三,社区开始应对风险后,会进行内部结构分化,即在社区内部建立新的角色、规则和流程,以适应非常态治理需求。第四,社区自我指涉与身份认同的强化。社区在应对风险过程中,会不断反思自身运作方式,即“观察的观察”,使得社区能够学习、适应,并强化“韧性社区”的身份认同。第五,社区系统的最终目的是维持自身稳定和生存,在应对风险过程中,其通过结构演化沉淀出风险应对的长期经验。由此,社区韧性治理能力作为一种系统的结构性配置,能够保证城市社区在未来更灵活地应对不确定性。社区的“能动调适”源自于其“观察自身运作”的反思学习能力,通过将危机经验转化为自身的知识结构,从而主动调整应对策略。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最终效能,并非仅仅在于成功应对某一次危机,而在于它为社区系统创造了一种“结构潜能”,使社区在面对多重不确定性中具有更多选择、更强适应性。
  (二)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及其互动逻辑
  基于系统论的功能复合视角,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系统要素体现为四个功能子系统的结构分化。其一,管理功能是社区韧性治理的元治理调节器,即系统“大脑”。在社区韧性治理中,管理功能通过责任体系、风险防控、规划制度、制度规范实现复杂性化约,并通过“观察的观察”机制实时监测,以制度化沟通进行适应性调整,形成动态调节回路。其二,设施功能是社区治理的冗余设计系统,能够超越传统基础设施的“硬支撑”定位,为系统提供多重运作路径。其三,空间功能是适应性载体,它能够通过“避难场所—生命线节点—应急通道”的三维空间网络,实现物理空间与治理需求的动态匹配。其四,社会功能是关系网络,它以“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社会组织参与”为骨架,社会功能形成信任、互惠、规范的社会资本积累机制。四大系统在触发阶段、调适阶段、协同阶段分别进行信息反馈实现结构协同、不断调整,发展出整体韧性,实现系统整体的适应性演化。这一过程便是卢曼所说的“结构耦合”,即不同系统通过特定沟通模式实现协同运作,从而产生单个系统不具备的涌现性能力。
  
  三、功能异化: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建设的困境表征
  卢曼系统论警示,功能分化在为各个子系统赋予特定自主性的同时,亦因其边界划定与生俱来的局限性,埋下了与环境脱节的潜在风险。当城市治理情境在常态、应急态与充满不确定性的“中间态”间急剧转换时,系统的自我维系倾向极易滑向封闭僵化,社区韧性生成路径受阻,集中体现为价值认知偏差、集体行动受阻与制度衔接不畅三大功能异化表征。
  (一)社会与文化功能价值引领的异化导致治理理念失衡与安全意识薄弱
  新时期的“安全”是“应急”“风险”“危机”等要素的有机集,理应作为核心价值贯穿社区治理全程。然而,既有认知常将“安全”视为常态社会的“未来态”,沿用“过去/未来”的割裂式实践分割法简化处理。这种处理方式遮蔽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安全治理理念的全方位革新,导致社会与文化功能在价值引领上的失效,造成社区价值凝聚力弱化与安全意识薄弱的三重断裂。
  一是表现为常态状态下对安全问题关注不够。在许多城市社区的日常治理中,政府与社会对“发展”目标的共识较为稳固,而对“安全”的重视则相对滞后。这种认知分化使得社区对常态下资源配置、制度安排与公众动员的投入不足,导致社区风险感知迟钝,难以及早捕捉零星、分散信号,延误风险识别和干预时机。二是“中间态”向常态过渡的“过度反应”导致治理信任侵蚀。危机初步控制后,社区进入“后危机态”或“中间态”,一些地方出于对“非预期后果”的担忧,倾向于将应急状态下的高压工作延续到日常治理中。为此,城市基层社区不得不保持对“不确定性”的时刻警惕,这造成社区资源的持续消耗,不利于协同信任关系的有效维持。三是高异质性社区的“情感疏离”与集体安全认同缺失。城市社区居民在表征空间意义上的“家”中情感联结较弱,缺乏集体行动及社区参与动力,导致社区居民“再组织化”工作难以开展。常态下文化功能的共同体意识难以形成,韧性治理的价值基础难以建立。
  (二)社会功能整合与管理系统元协调的异化导致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失灵
  社区韧性治理的核心在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与居民等多元主体高效协同的网络,这既是社会功能子系统的核心使命,亦依赖管理功能的有效“元协调”。然而,实践中这一网络常常是松散脆弱的,并使得协同行动频现公共性缺失、行动不同步等困境。
  第一,公共性缺失与治理碎片化。社区决策模式随情境变动而摇摆,衍生出两种失衡样态。一是应急态下的“权威集中决策”方式会压缩甚至关闭居民参与通道,出现民主与公共性让位于应急效率的问题。二是“中间态”或常态下的“协商分散决策”方式带来集体行动困境。应急状态下,社区居民因危机认知与决策能力不足,难以实际参与,会导致参与“缺位”或形式化、社区治理主体关系“离散化”、治理效果碎片化等问题出现。第二,治理角色分离与时间错位导致治理行动及其认知不同步。在卢曼看来,系统运作的时间能将突发风险事件排除在系统运作外,或将之常态化,以维持系统稳定。政府作为上层决策者,往往与执行决策的基层社区保持适度距离,这意味着政府常态决策与所需决策事项的执行是不同步的。非常态下的不确定性因素通过常态化的决策机制“过滤”出来,本身已经滞后,如果再遭遇社区执行者判断偏误,只按照常规事务以集中处置思路进行,处置延后必然发生,这不仅会加大后续治理难度,甚至出现因为延误导致事故灾难的发生。
  (三)管理功能制度供给与情境适应异化导致制度合法性受损与经验规则化迟滞
  社区治理的多态转化情境对制度的动态适配性提出了极高要求。若制度设计固守陈规,便会导致应对“已知的已知”与“未知的未知”经验难以衔接,社区系统韧性功能发挥受阻,使得管理功能在制度供给与情境适应上的异化直接暴露出来。
  第一,宏观制度供给与社区情境适应性不足,导致制度在社区落地困难。城市社区所处地理环境、人口构成及可利用资源的差异显著,使得宏观制度框架并不能被直接用于特定的社区应急治理实践。同时宏观制度往往只做框架性设定,对常态到非常态过渡阶段出现的状况关注不多,这就导致治理秩序在常态向非常态转换过程中出现制度“衔接不畅”的问题。第二,新的成功治理经验难以被制度化,削弱了社区治理体系的进化能力。现实中危机演进并非线性的,结束后也并不会马上回归常态,常伴随反复的起伏延宕,形成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中间态,短时间何时结束并不可知。当成功的治理经验变得相对化,其后果是社区治理能力经常陷入“内卷化”与“路径依赖”困境。
  四、结构调适: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建设的优化进路
  依据卢曼系统论,“结构调适”是社区这一自创生系统在保持环境开放性的同时,参照自身运作逻辑,通过拆解、组合与优化内部结构要素,对环境“激扰”进行选择性回应,以降低不必要干扰,实现韧性功能再更新与治理效能整体提升。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探讨。
  (一)倡导安全治理理念,形塑社区责任共识
  在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城市社区系统需以“安全治理”为核心价值,通过持续的沟通实践形塑共享的意义框架与责任认知,细化治理权责边界,从而强化系统内认同凝聚,为风险应对提供稳定的价值锚点。一是倡导风险共生观,深度践行安全理念。社区系统需将“安全治理”内化为核心原则,以“为人民安全负责”的价值理念引导行动,重新诠释韧性治理意涵。二是柔化问责机制,释放主体能动性并厚植韧性文化。首先,设定弹性容错机制,减轻基层在危机应对中因“事后追责”恐惧而产生的“瞒报漏报”等非理性沟通压力。其次,着力凸显韧性文化的价值引领。鼓励居民主动社交,培育高循环性的互帮互助网络,形塑具有现代风险管理特征的公共性价值与共同体精神。
  
  (二)整合多向度决策网络,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为提升系统协同性功能稳态,社区需通过强化社会参与,以例行化风险沟通与协商,形成稳定有序的治理语境,构建多向度决策网络,以降低环境复杂性对单一主体的直接“激扰”。一是吸纳社会参与,构建开放式决策体系。承认“春江水暖鸭先知”的个体风险感知价值,通过社会动员激发社区自决能力,使居民成为韧性治理“主理人”。二是增强沟通灵活性,推动决策协商化发展。针对风险不可预测性,社区系统应主动调适决策主体的科层分布,在危机情境下实现治理功能的“扁平化”运作,提升主体间沟通活性与治理韧性。
  (三)增强社区资源活性,赋能政策执行全过程
  社区系统需通过数字赋能与在地文化赋能,提升制度政策执行效能,推动制度衔接性功能有序运转,以增强系统动态调适与学习力。一是加强社区的数智手段应用及系统适应。社区韧性建设需善用数智优势改良系统运作方式,包括构建覆盖各领域、多空间的社区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行风险预警、研判与趋势评估,保障社区在环境与条件剧烈变化时仍能稳定运转。同时,需引导社区工作者树立辩证技术观,通过培训提升数智化思维与数据运用能力,避免技术异化对人文沟通的挤压。二是重视预案的渐进调整,推动政策在地化适应与知识转化。中间态风险的易变性要求政策预案必须持续迭代,在缺乏现成经验时可吸纳传统治理要素,采取“小步快走”策略降低试错成本,以积累社区系统“学习反思”与“结构演化”的实践智慧。
  五、结论与展望
  在中国式现代化纵深推进背景下,城市社区应具备何种韧性能力及作用机制,以实现对不确定性情境的动态适应,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命题,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探索。本研究基于系统论视角,揭示了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生成逻辑与提升路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遵循“结构—过程”双重运作逻辑。从结构面向看,其韧性体现为管理、设施、空间、社会四大功能子系统,在“功能互补—信息反馈—结构协同”机制下的高效耦合互动,共同构筑起应对风险的系统基础。从过程面向看,现代社会的高度分化为治理情境带来动态变化,易引发理念认知偏差、集体行动受阻、制度衔接不畅等功能异化。为此,社区系统需通过要素耦合、结构调适与再整合,在抵御风险中实现常态、中间态与应急态的灵活转换,以增强系统适应性、恢复力与秩序稳态。
  第二,城市社区韧性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聚焦系统调适与路径优化。针对现代社会发展带来的治理情境动态变化及功能异化挑战,有效提升社区韧性需从结构层面进行调整重构。其核心路径在于:一是推动治理理念转型,强化风险意识与系统思维;二是重构多元主体协同网络,凝聚治理合力;三是为政策实施注入动态赋能机制,提升治理灵活性与响应性。
  第三,城市社区韧性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循环演化的动态过程。其重点在于回归社区本体,强化治理要素的结构整合性与过程调适性,实现常态治理与应急治理的有效衔接与转化。这一现代化进程本质上是社区系统周而复始的均衡演化,是在不同稳定状态间实现弹跳式发展,并在循环往复的实践中趋向“最终完成态”的适应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