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下属研究单位,于2024年6月18日挂牌成立,主要承担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实践研究工作。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对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脉络、道路比较、实践经验、对策建议等进行研究,研究、阐释、宣传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成就和理论成果对外宣传。
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以“开门办院”“创新强院”“聚智兴院”为办院宗旨,在学术研究上,坚持开门研究,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新型学术共同体;在管理机制上,以新型科研体制机制打造科研创新试验点,鼓励、引领、推动学术创新;在资源调配上,以学科融合为基本特征,以协同创新为工作导向,培养跨领域、跨学科、跨单位的创新力量,持续推出原创性、综合性、前瞻性的高质量成果;在建设目标上,将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打造成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平台以及现代化研究的世界学术中心。
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设理论研究部、历史研究部、中外比较研究部、调查研究部、党的领导与国家治理研究部、期刊编辑部、综合处(党委办公室)、科研处。
二、博士后人员申请资格(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文风教风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
2.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博士毕业院校主要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200位高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或中国科学院等国内重点科研院所。申请人在提交进站申请前,以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博士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刊发于国外期刊的论文需达到核心期刊同等水平并达到我单位评定标准。
3.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4.身体健康,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5.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6.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7.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8.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在本院做博士后。
9.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四、经费及待遇支持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为加大科研支持力度,中国社会科学院专门设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
为获选国资计划博士后配套24万—36万元/两年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科研经费资助该经费须通过面试后另行申请(是否获得以项目立项书为准)。
获选国资计划博士后出站前按程序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考核资助,择优给予4万-10万元一次性资助。
2.项目博士后根据合作导师的项目资助计划确定,资助金额不低于每人每年12万元,共资助两年,另外可以单独申请其他各类博士后基金和项目。其中,政府运行保障方向博士后资助金额为每年18万元,共资助两年。
3.提供研究工作办公场所及设备。为符合条件的国家资助博士后提供可供租用的博士后公寓。政府运行保障方向博士后可单独提供一套中心城区单身公寓。
4.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相关管理规定迁转博士后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等。
5.为博士后提供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博士后进站后,按程序认定中级职称;期满出站前,可按规定申请参评副高职称。
6.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与研究所及合作导师的课题项目。大力支持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际交流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等各类基金项目,对项目申报予以专业指导。为博士后提供参加学术会议的机会。
7.鼓励和支持博士后向《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投稿。入选成果由全国博管会与我院全额资助出版;入选者同时获得全国博管会颁发的“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证书”,如应聘我院人才引进招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管理
1.原则上需严格遵守博士后在站24个月的研究工作时间;
2.在站期间,根据管理要求,须在站学习工作坐班满12个月;
3.需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科研学术活动,按照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参加年度考核、中期考核等;
4.在站期间须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并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为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
(1)在顶级、权威期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下同)或同等影响力的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
5.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人社部及全国博管委联合下发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六、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1.申报材料(电子版)
申请者请于2025年3月15日前提供如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
(2)申报博士后人员基本信息表;
(3)博士论文摘要及公开发表的学术代表作;
(4)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申请时如已通过博士答辩,尚未拿到博士证书的,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2.审批程序
我所按照国家有关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国资计划博士后申报遴选工作。拟进站人员获选国资计划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65066122
电子邮箱:zhang-yq@cass.org.cn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本人姓名 +申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