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人的事业是历史的接力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十五五”时期是 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并将其作为 2026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深远考量和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通过学习教育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十分重要,很有必要。”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之际,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 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 ”越是开局之年、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是前提,践行是目的,归根到底,就是更加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政绩观问题的根本性
政绩,就是从政、为政、施政的成绩、业绩、实绩、功绩。中国古代就有“政者,正也”“政绩”“有政绩称”“无异政绩”“政绩为天下表”等概念和理念。一般来说,政绩观就是关于政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政绩观就是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政治实践中的集中反映,具体体现着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党的作风和党的执政理念、党的执政实践。政绩观绝非一时一事之依据,而是一生一世之准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创造政绩,贯穿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全过程,并折射其政治站位与人格境界。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进行着深邃思考、战略擘画,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坚守求真务实的基本路径,把握科学精准的衡量标尺,倡导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在新征程上作出无负时代、无负历史、无负人民的业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 “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性问题。这三个根本性问题,是初心之问、使命之问,是时代之问、实践之问,是党性之问、人民之问。这三个根本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政绩问题上的彰显。其中,“政绩为谁而树” 是立场的体现,“树什么样的政绩”是观点的表达,“靠什么树政绩”是方法的求解。这三个根本性问题,彼此联系、层层递进,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完整逻辑体系。
政绩观,有正确与错误之分、有真实与虚假之别。中国共产党人一贯主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避政绩观错位、扭曲。何谓正确政绩观,何谓错误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这就精辟阐释了两种政绩观截然不同的内容和本质。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就是人民政绩观,它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最大”是最高级,不是比较级。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独具特色的政治话语和表达方式。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这就要求我们,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不仅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而且要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所创造的政绩成效的根本标准。“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只有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才是正确的政绩观。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就是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 从成立之日起,就具有不同于其他政党的身份标识。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立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党代表的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境界。“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是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的真实写照和历史逻辑。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曾指出:“一个知道自己的目的,也知道怎样达到这个目的的政党,一个真正想达到这个目的并且具有达到这个目的所必不可缺的顽强精神的政党,——这样的政党将是不可战胜的,特别是在当前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它的一切要求都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正是这种经济发展的政治表现的话,那就更是如此。”中国共产党正是这样的政党。在党一百多年的艰苦奋斗、团结奋斗和不懈奋斗中,正确政绩观深深植根于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鲜明诠释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党建引领。做好党建工作,本身就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政绩观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与作风的试金石,体现着鲜明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根本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内的顽瘴痼疾,是实现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形式主义的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重显绩不重潜绩、重包装不重实效。官僚主义的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作祟,权力观扭曲、价值观偏失,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长期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实现这一总目标,需要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制度和法律力量治理国家、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关键在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坚决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有效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提高制度竞争力。所有这一切,都不仅是权宜之计,更是为国家长治久安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变乱交织,我国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变局蕴含机遇,挑战激发斗志。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胸怀“两个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准确把握“两个大局”的规律性、互动性;同时,必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越是接近民族复兴越不会一帆风顺,越充满风险挑战乃至惊涛骇浪。”“新征程上,不可能都是平坦的大道,我们将会面对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领导干部必须有强烈的担当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尤其是全力办好自己的事、锲而不舍实现既定目标,唯有如此,才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导向什么样的发展观,进而产生什么样的发展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要的是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要的是以比较充分就业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投资回报率、资源配置效率为支撑的发展”。具体地说,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高质量发展,关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和大局、态势和走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发展道路,是将“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是把高质量发展从宏观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务实举措。这是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唯物辩证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必须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站稳人民立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即“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 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得民心者得天下。”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为人民出政绩,用老百姓的“满意度”提升发展的“含金量”,才会有正确的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牢固树立和坚定践行正确政绩观尤为重要,自觉、主动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尤为重要。我们党强调的政绩观,集中反映了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要求。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实干出政绩。这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价值标尺和行为准则,也是对党员干部的能力锻造和政治历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精气神。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把正确政绩观树得牢而又牢、践行得实而又实,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深刻表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实现“十五五”规划的重要要求,不仅关系党员干部个人健康成长,更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悟其理,行其道。 充分认识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旨在着力提升与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此即谓“知行合一”。